2007年12月9日 星期日

傳真機之敬謝不敏

在自家工作有一段時間了,而且得應付來自國內外各地的通訊,我還是沒有買傳真機,為什麼?

剛開始接案時,跟國內的某翻譯社(沒錯,就是這種惡名昭彰的組織)有過合作的經驗,當時的流程是這樣的:

1. PM 以電話確認譯者是否有空接案
2. 以電子郵件 / 傳真機 傳送稿件讓譯者決定是否接案
3. 決定接案後,譯者以電子郵件 / 傳真機 回傳簽名畫押的工作委託單

從接案流程中可以看出,傳真機的功能已經被電子郵件完全取代了,所以我們這樣規模的個人工作室,其實只要兩台配備精良的電腦就可以開工了。

然而,在譯者這一端傳真機或許是完全退役了,但翻譯社 / agency 端顯然不行。許多委託人還是習慣以傳真的方式發送原稿,所以譯者雖是透過電子郵件接案,但其實檔案打開,還是有很大機會看見傳真稿,國內翻譯社的案件(當然中文化的案子除外)尤其是如此。

傳真稿對譯者來說是個頭痛的問題,時薪大概會低個一兩成吧。一般的案件無所謂,但如果譯文出現一大堆 Amoxicillin、Coronary guidewire 這樣的專業詞彙需仔細查詢時,打字就得花掉許多時間,更不用說手寫且傳送品質欠佳的傳真稿件,光猜字就可以花上大半天,平白增添工作的麻煩度,所以我對傳真機和傳真稿,向來小心翼翼保持距離,以策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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