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記憶以來,我就是一個個性很衝動的人。
小學五年級,看不順眼同班小流氓的行徑,很衝動的打了他一巴掌,導致對方記恨在心,發現我上課偷吃抽屜裡的王子麵時,毫不留情的的大喊出來,讓我非常的糗。
國中二年級,不知道做了什麼,總之是很衝動,成為老師的眼中釘,一天到晚找我麻煩。
大學三年級,和同學討論報告,很衝動的指控跟自己的意見不同的人是「牆頭草,兩邊倒」,導致被指控者(們)到現在還餘氣未消,說起來忿忿不平。
沒有多久之前,僥倖做了一陣子記者,根本不瞭解行業生態卻衝動的投入,最後落得不歡而散。
因為有這些慘痛的經驗在前,我認真的要培養自己的修養功夫,以前老爸常說我很衝動,現在終於可以體會「不衝動」是怎麼回事,終於也才瞭解自己,原來有多麼衝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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